近日,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人事局、老龄工作办公室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尊老敬老模范带头作用的意见》,倡导全市党员干部发挥尊老敬老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创建文明、爱心城市。
文件要求,各乡镇、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重要性、健全老龄、老干部工作网络,认真落实老龄和老干部的各项政策待遇,优化服务举措,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两次,上门走访慰问特困老同志不少于一次。文件还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争做孝敬老人、赡养老人的榜样和模范。市老龄办通过来信来访、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等途径收集党员、干部尊老敬老养老情况,组织和人事部门把党员、干部尊老敬老养老情况列入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发展党员和评议党员、干部考核,评先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中共海门市委老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