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纪委(2009)1号文件《关于解决离休人员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精神,使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进一步落实到位,海门市委于六月九日下午召开了市委常委会,就解决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的几个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讨论了市委老干部局提交的“关于提高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关于恢复离休人员的交通费和通讯费、关于调整离休人员护理费标准、关于调整离休干部无工资收入配偶(含遗属)年终一次性补助”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据老干部局初步测算,解决这些问题每年大约需要经费900万元。常委们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老干部局提交的以上解决离休人员生活待遇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和方案,具体落实工作由市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操作实施。
常委会上,市委书记曹斌对讨论和研究解决这次离休人员有关生活待遇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曹书记说:“今年10月1日,是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我市广大离休干部为共和国的创建流下了汗水和鲜血,他们是我市百万人民中的特殊群体,对特殊群体就要特事特办,因而对落实好他们的生活待遇问题,上级有明文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坚决执行,没有明文规定的,也要创造条件,在不违反政策前提下,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解决实际问题和过细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的办法,尽力为他们解决好,从而使老干部心情舒畅地继续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老有所乐,度好自己的晚年生活。”
中共海门市委老干部局